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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欠债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量:0

一、婚内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欠债吗?

  婚内一方欠债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欠债。要看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夫妻债务可以做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去做公证。对于债务公证的作出,公证机构难以审查债务的公正性,因此每个地方的政策标准不一,如果夫妻要去做债务公证,可以事先咨询公证机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债务偿还不足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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