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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诉讼离婚法院如何分割房产?婚后共同买房离婚怎么分?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量:0

  很多朋友在离婚的时候都因财产分割的问题而苦恼,其中房产分割就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之一。那么离婚诉讼房产分割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应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将房产判决给其中一方。但是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在实践中,诉讼离婚房产的分割存在许多不同的情况,如:

  1.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

  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不按原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无论是一方名称还是双方名称,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区分股权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则应先删除贷款部分。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为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房款首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房屋

  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根据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分割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还款部分,无论是一方用个人工资还是双方工资还款,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在进行房产分割时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形,并且有时还会涉及到双方的父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及时与离婚律师当面交谈,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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