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深圳离婚后房子归我但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0

  如今社会出现了一种怪异的现象,结婚率在下降,而离婚率却逐年增高。而在夫妻离婚时又会出现各种纠纷,最近有网友咨询离婚律师: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房子怎么办?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下面专业离婚律师给大家做出解答。

  如果你遇到一方不配合进行过户,或者夫妻离婚后,房产转让时,放弃该房产产权的一方不配合转让,如何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方不配合离婚诉讼中的所有权转移的:

  就诉讼离婚而言,只要取得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无论对方配合与否,办理财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具体来说,离婚后法院把共有的房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不配合,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如果法院在判决里直接判定房子归一方所有,没有写需要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的,可以凭借你的身份证、判决书、判决书生效证明直接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只有你名字的房产证,无需另一方出面。

       第二种,如果判决书里明确了另一方有配合更名义务,那对方就必须要到场配合办理,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协议进行离婚,一方不配合完成过户的:

  对于协议离婚,一旦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就会比较麻烦,因为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本身不足以证明对方房屋转让的真实含义。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对协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可采取以下措施:

  1.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配合,那就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是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送达房屋署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2.离婚时,去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为了防止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证明协议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才会批准离婚协议,进行财产转移。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房子怎么办?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以上内容就是相关介绍,如有其他关于婚姻家事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1-6471-834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