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深圳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继承顺序及分割方式是什么?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

  人生无偿,世事难料,生活中总是会发生一些令人难过并且无助的事情,例如生死之别。很多人都经历过亲人的离世,虽然难以接受,但终究要勇敢面对,还要为亲人处理好后事。

  其中,遗产继承就是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很多人认为父母去世以后公开谈论遗产有失妥当,但若不及时沟通,很容易导致兄弟姐妹之间发生财产纠纷。实践中就经常有这样的例子:昔日的亲人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导致继承权被他人非法剥夺……因此,遗产继承问题需要提起大家的重视。

  在处理父母遗产的时候,房产分割是比较难以处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一、房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分割方式: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

  继承人在分割房屋遗产的时候,建议大家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因为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例如当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的时候,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有其他遗产继承方面的疑问,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1-6471-834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