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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妻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0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和,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问题是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离婚后是否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呢?

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了并且办理完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作了相应的分割,该协议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达到的,一般情况下,一方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除特殊情况以外。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您有婚姻纠纷以及需要进行财产的重新分割,一定要注意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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