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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些条件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量:0

父母因感情破裂达到无法复合的地步时,双方选择了离婚,父母就孩子抚养权该归谁、抚养费数额、支付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离婚后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对父亲争取抚养有权优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只要母亲或父母符合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抚养孩子,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会听取孩子的意愿,不管由谁来抚养,目的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更适合健康成长的环境。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帮您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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