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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必须要分割财产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量:0

夫妻离婚必须要分割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不需要财产分割,没有共同财产的,也不需要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离婚没有必要进行财产分割的问题,下面详细回答。

  财产必须在离婚时分割

  离婚不需要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就没有财产分割。

  2、如果有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就要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处理方式方法如下: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约定处理;

  (二)协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作出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二、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的范围

  (1)配偶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 如工资、合同收入、多元化经营收入等。

  (二)配偶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馈赠或其他合法手段(如股息、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等)获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财产,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为10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双方共同学习生活工作时间进行较长,可视为一个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能确定的,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对某一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供确凿证据的,一般视为共同财产。

  (6)在登记结婚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双方购买的现金或家具,以及亲友给予双方的结婚礼物,均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

  (7)结婚后购买的贵重首饰、贵重书籍和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和生产资料,虽为自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之间关系发展存续企业期间的当年经济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一个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不需要财产分割,没有共同财产的,也不需要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一下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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