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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量: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中男方和女方结婚后对财产的管理一时也增强了,有的夫妻结婚后经过双方的同意,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很大程度上避免夫妻因财产问题产生矛盾,那么,夫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双方必须是自愿的,不得有强迫的行为;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时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的有:

1、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自愿,不得有强迫的行为;

2、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签订协议时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下面列举三个常见的婚内财产协议中限制效力的约定内容: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并不简单,由于双方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熟悉,导致协议无效的例子很多,而在上述几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婚内财产协议无效,这也是夫妻双方需要谨慎的地方。如果日后就财产问题发生了纠纷,保险起见还是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再进行处理,这样能让您的利益得到很大的维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一下深圳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您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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