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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时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17 浏览量:0

      正是因为现在的夫妻生活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感情问题,在感情矛盾越来越深的时候就会提出离婚,就现在的离婚率比以前高了很多并且还一直处在上升的趋势,尤其是一些较年轻的小夫妻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夫妻双方少有不痛快就会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一点都不担待对方,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些在协议离婚时需要哪些条件。

  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时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的夫妻有结婚证明才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俩人仅是同居过着夫妻的生活但是没领结婚证的是不予办理的,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经夫妻双方协商后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写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必须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待查明离婚事由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财产分割都处理妥善的情况下就可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也是离婚后父母争执不断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在男女双方经过协商,意见达成一致的时候民政局才能允许办理进行协议离婚,如果是因孩子的抚养问题有很大争执的话,就需要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从协议离婚的角度出发并且是双方当事人都出自于自愿离的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体现,每个公民都具有自主去处理个人婚姻问题的权利,这种协议的离婚方式是对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最好方式,不会去追究究竟是因为什么要离婚,而且进行协议离婚当事人都不会对对方产生冲突会心平气和的把事情处理好。

上面所介绍的内容是有关于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协议离婚制度的重要意义,如果夫妻双方因各种矛盾实在是生活不下去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您可以随时留言或者来电咨询深圳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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