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房产证更名为一方所有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量:0

离婚不一定是悲剧,但是给双方带来的伤害是无法隐藏的,有的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而不欢而散,那么,房产证更名为一方所有应该怎么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有,夫妻房产证更名为一方所有,不等于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只要房产证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这是为了防自己私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不仅更名且又到了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则该房屋为一人所有,另一人放弃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更名行为,仅是夫妻之间的更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情况”一栏内写明“单独所有”,房产才归产权登记人一方所有。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双方没有其他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1-6471-834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