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4 浏览量:0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不少家长的新问题,尤其是哺乳期的妈妈,本该享受来自家庭的温暖,殊不知还要面临离婚的阴影,那么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呢?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子女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例如母亲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传染病或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等;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母亲的品行不端、对孩子有暴力行为,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亲自抚养子女的等。当然,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合意。

  孩子是家庭的快乐,父母是家庭的支柱,而我们只为家的温暖,以上是关于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的回答,如果您需要专业离婚律师帮您排忧解难,请及联系我们,会有专业律师给您回答。


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1-6471-834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