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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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知识产权

女方没有收入,男方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来源:潘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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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提示:

女方在家做全职太太,只有男方在外赚钱,但只要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男方取得的上述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使用并与男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女方也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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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嵩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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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3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嵩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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