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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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来源:潘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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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许多当事人认为,如果一方出轨、对婚姻不忠,惩罚他最有效、最直接、也最大快人心的方法,就是让其一毛钱也拿不到,即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及的净身出户。我会明确告诉他们:“很遗憾,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法。”

    在离婚诉讼中,本着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法庭直接判决一方“净身出户”,丧失对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这将违背公平的原则,同时也剥夺了出轨一方生存权。所以,由法庭判决出轨一方“净身出户”没有法律依据,是根本不可能的。

那么,对待出轨一方难道就没有任何“惩罚”错失了吗?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购证明对方出轨、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出轨行为将成为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虽不至于让出轨方净身出户,但是也可多分一些财产。至于少分财产的比例,需要结合证据是否充分、对方出轨具体情况及家庭财产等情况,由法官酌情判决。

    离婚案件情况复杂,每个不起眼的事实及材料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极为可能成为对己方有利的重要证据。如果您遇到了这类案件,建议您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从而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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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3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嵩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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