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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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潘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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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了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

1.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并非一人一半,而是需要需要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对房产的经济贡献、是否生育子女等情况酌情分割。

2.男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是自己名字,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房产本身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归属问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男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还贷款及房产增值部分,女方可以向男方追偿。

律师建议: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并不一定会使女方获得房产,尤其是男方婚前出全款的情况。如女方想确保自己对房子享有产权,建议买房时出一部分房款,写上双方的名字,双方按份共有。即使以后离婚,也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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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3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嵩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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