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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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知识产权

离婚协议四大风险区

来源:潘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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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财产已分割完毕”。

    如果有一方隐匿财产,这种约定将对另一方非常不利,即使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因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已分割完毕”,也将百口莫辩。

    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将截止离婚协议签定之时双方明下所有财产情况详细列出,如果之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仍然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风险二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

  在双方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前,对方可以房产尚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为由撤销自己那份房产的赠与。许多房产由于正在还贷款,无法立刻更名,被撤销的风险极大。

  律师建议: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能过户的,可以先公证《离婚协议书》,还清贷款后立刻更名,降低法律风险。

风险三:忽视户口迁移的问题

  如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在离婚后拒绝将户口迁出的情况比比皆是。如一方起诉要求强制另一方迁出户口,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公安机关往往以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作为答复,这种情况势必会对出售房屋产生影响。

    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一定期限内,自行将户口迁出,如逾期应支付补偿金(写明具体金额);因一方户口不能迁出导致另一方无法出售房屋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风险四:抚养费只约定给付到孩子满18周岁

    在未约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情况下,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或满18周岁。现在孩子读大学非常普遍,如果没有约定清楚,孩子的大学学费就只能自己承担了。

    律师建议:可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如遇孩子上特长班、兴趣班、出国留学等特殊情况,费用应各自承担一半,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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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36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嵩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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