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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选到喜欢的房子,可以退定金吗?

来源:四川融创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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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选到喜欢的房子,可以退定金吗?


            有些开发商在具体户型户号确定前就开始预售房屋,并约定没有选到购房者喜欢的户型可以退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如若购房者没有选到自己喜欢的户型,开发商拒绝退定金怎么办? 



           #基本案情

            谢某于2021年4月23日向恒龙公司交纳了购房预售认筹金20000元,恒龙公司的楼盘项目于2021年5月1日开盘,因谢某没能选到合适的住房,某某公司据协议应于30日内将认筹金退还。后恒龙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通知谢定贵到场办理退款手续,并将认筹协议原件及谢定贵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收走,但至今未退款。为此,提起诉讼。

           #法院观点

           谢某主张的事实有银行账户明细、POS机消费单和双方签订的《重庆某某认筹协议书》复印件在案,法院予以确认。认筹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谢某未认购到意愿房屋,某某公司应于公开发售日后30天内为谢定贵办理全额无息退还登记金手续。法院采信谢某某关于其至今未选购到意愿房屋及某某公司至今未退还认筹登记金的陈述。谢某要求恒龙公司退还20000元认筹登记金的主张,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笔者认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本案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开发商就应按照约定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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