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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高额培训费能否要求对方分担?

来源:四川融创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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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高额培训费能否要求对方分担?

            离婚后,实际抚养一方能否要求对方支出孩子课外兴趣班、辅导班或私立院校的费用吗?这一直也是争议焦点。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高额培训费,法院会支持么?

 

            0.1若离婚协议中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式存在明确约定的,即便该约定明显高于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原则上不应予以推翻,即一方主张该费用法院参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查处理。

            0.2若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必要的教育费是指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接受或者维持正常教育所不可缺少的基本费用,具体包括:(一)属于国家法律或者政策允许收取的费用支出;(二)属于接受或维持正常教育费用支出;(三)必须是不可缺少的基本费用支出;(四)结合当地实际教育平均消费标准;(五)非法律或政策之外非法或不合理收费支出。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为孩子新报名的课外兴趣班和培训班的费用支付问题,若实际抚养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该费用应以抚养人之间充分协商为前提,即实际抚养一方负有对方告知义务,但若实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给孩子报名培训班、兴趣班、或上私立院校等,且已经明显超过一般家庭合理预期的高额教育费用,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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