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融创律所律师

四川融创律所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继承顺序应如何确定?

来源:四川融创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2
人浏览

继承顺序应如何确定?

           什么是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遗产首先是财产或财产性权益,非财产性权利(人格权、人身权或相关权益)不得作为遗产继承;

          第二,遗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权,非法的财产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三,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非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那些人是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何确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位律师致力于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坚定法治信仰,继续努力前行!

 


以上内容由四川融创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四川融创律所律师咨询。
四川融创律所律师
四川融创律所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3471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7楼06、07、08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四川融创律所
  • 执业律所: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31510*********648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7楼06、0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