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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中径行逮捕的情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量:0
径行逮捕的情形
所谓径行逮捕,是指对于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的,应当逮捕。《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二款规定了下列三种情形应当径行逮捕: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这三种情形或者涉嫌犯罪较为严重,或者因之前的故意犯罪记录或身份不明而表明其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应当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