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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中拘留与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量:0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而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法律性质的区别:

 

1)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是一种审判前的羁押

2)司法拘留是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

3)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

 

2、法律依据不同

1)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

2)司法拘留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3)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

 

3、适用对象的不同

1)刑事拘留适用的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司法拘留适用的是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3)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行政法规,不构成犯罪的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

1)刑事拘留: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2)司法拘留:人民法院

3)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5、适用的目的不同

1)刑事拘留适用的目的: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司法拘留的目的:保障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

3)行政拘留的目的:惩罚行政违法者。

 

6、羁押期限的不同

1)刑事拘留

①公安机关: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②检察院:①对直接受理的案件: 14日或17日;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 10 日或14日;

2)司法拘留:15天以下

3)行政拘留:15 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不同

1)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

2)司法拘留:是对妨碍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是对违法者的处罚,可以提前释放

3)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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