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鹏律师

屈鹏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医疗纠纷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屈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9
人浏览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内容由屈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屈鹏律师咨询。
屈鹏律师
屈鹏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34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6-12号昌平律师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屈鹏
  • 执业律所: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4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6-12号昌平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