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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

物业服务企业可否采取停电停水方式催收物业费?

来源:类兴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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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据此,《民法典》实施以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电停水方式催收物业费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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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兴政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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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类兴政
  • 执业律所: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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