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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失能老人是否有特殊保护?

来源:类兴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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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这一规定可以更好地维护失能老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给他们“撑腰”,让他们享有法律的“红利”。从长远来看,也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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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兴政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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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类兴政
  • 执业律所: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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