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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侵占罪行为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量:0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侵占罪行为

  可以构成侵占罪行为的情况是:

  1.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

  2.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的;

  3.非法占有别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罪可以报警处理吗

  侵占罪不可以报警处理。提示您,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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