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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2种情况会加刑

非原创(上海普法之家)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量:0

 

刑事案件上诉2种情况会加刑

实际上,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上诉,是不加刑的。

但是有2种特殊情况需要排除在外:

第一种情况:是你上诉的同时检察院,也抗诉了;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二审有可能会加刑。
第二种情况:是你上诉之后,二审法院发回到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况下;那么这个时候才有可能会加刑。
除此以外,二审上诉是不加刑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案件上诉是否有胜算、是否能够争取权益,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段悄胡》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握拦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运乎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在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时,重点要把握高法刑诉解释第257条,258条中有关上诉不加刑执行时各种情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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