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天津律师 > 张烜墚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故意放火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0

  生活中,人们常说水火无情,有的时候火灾洪灾的发生往往并不是以我们的意志可以进行决定和改变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从日常生活中避免引发这些灾害,但是也有一些人想要通过故意引起灾害达成自己的违法目的,那么对于故意放火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故意放火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故意放火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什么是故意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司法实践在认定这种案件中,有时会发生过失犯罪转化为故意犯罪的情况。例如,某人在仓库吸烟无意中将未熄灭的火柴头扔到草堆上,当即起火。这时行为人本应奋力灭火以避免火灾的发生,而他却扬长而去,漠不关心,任火势蔓延,致酿成灾。这里行为人开始只是无意中将火柴头扔进草堆,并非故意制造火灾,本应认定为失火行为,但由于其先前的失火行为已经造成火灾的危险,行为人负有灭火、消除危险的义务。在其能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明知不灭火可能造成火灾,却不予履行,听任火灾发生。这时行为人主观罪过已转化为间接故意,因而构成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放火罪,不应再以失火罪论处。

  实际上通过故意放火来实现某些违法目的的行为是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和危险性的,很可能违法问题并没有达到,但是自己却被认定为故意放火罪,而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的惩罚是极为严重,建议有什么烦恼可以咨询律师处理不要选择放火,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有关故意放火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了,法律快车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张烜墚律师

张烜墚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133-7040-169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