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芳律师

谭芳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173-0178-5570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继承人继承权怎样办理

来源:谭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4
人浏览

导读:

继承人继承权的办理是需要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要求变更、设立遗嘱等。

  继承人继承权的办理是需要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要求变更、设立遗嘱等。

  一、继承人继承权怎样办理

  继承人继承权的办理如下: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继承权放弃需要公证嘛

  继承权放弃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以上内容由谭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谭芳律师咨询。
谭芳律师
谭芳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6351人好评:55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港汇中心二座8层
173-0178-5570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谭芳
  • 执业律所: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04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73-0178-5570
  •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港汇中心二座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