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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法律分析

来源:王蒙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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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法律分析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二、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一是前提条件,被拘留人必须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是主体条件,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是关键条件,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

四是实质条件,被决定行政拘留人及其近亲属依法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依法缴纳了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三、疫情期间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政策规定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由于全国公安监管场所执行全封闭式管理模式,凡外省市流入隔离不满 14 天或者 28 天的被行政拘留人,必须先完成隔离措施之后,再由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2020年2月,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监所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指引》,规定对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冠肺炎者,暂不适用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能够适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原则上不适用行政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四、如何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1、向谁提出?

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2、怎么提出?

(1)书面提出;(2)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

3、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哪些条件是?

(1)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2)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4、那些情形不能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

(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

(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

5、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不得妨碍被处罚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6、拘留所转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

拘留所登记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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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蒙磊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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