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律师,如何起诉(三)—两审终审制
来源:成功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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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发生的诉讼,当事人均可以进行两级审理,即一审和二审,一审败诉的,可以上诉,上诉法院受理后的审理,就叫二审。
一审判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有15天的时间上诉,这就有一个15天等待期。超过15天,上诉权消灭,一审判决即生效。
而当事人如果在时间内选择上诉,则二审法院会进行全面审理(不仅是针对一审的某一焦点),二审审理终结,作出的判决书即刻生效,二审判决是没有等待期的。
那么一审和二审通常又是哪个法院来审呢?一般来说,一审是有县(区)级法院审理。只有一些影响重大案件,或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可能由中级法院审理。而高级人民法院,则可能会审理在本辖区内影响非常重大的案件,这种情况是很少的,即使是当年薄熙来、周永康这样的案件,也都是由中级法院负责一审。而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可以说几乎没有。
由于审级的存在,如果一审是县级法院,则二审由中级法院审理;如果一审是中级法院,则二审由高级法院进行。
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纠纷,是仲裁庭审理的,仲裁和法院的审判虽然内容大同小异,但是政治性质和程序则有很大不同,最大区别就在于,仲裁是一裁终局,没有上诉这一说。
有很多人也说,很多案子一审二审后,怎么还有审判呢。不错,当事人对终审的判决有十分充足的理由,认为审判错误的,可以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是我国一个非常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制度,有不少的案件都进入了再审程序,后面我们详细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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