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苏州律师 > 冯婷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哪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量:0

一、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哪里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处罚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会怎么处罚

  苏州冯婷律师提醒您,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冯婷律师

冯婷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139-1577-167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