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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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的感情会产生很多纠纷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是会选择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被起诉离婚只能离婚吗
被起诉离婚不一定只能离婚,要想离婚要符合离婚的条件。
只要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就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应当起草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被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证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另应提交双方结婚证作为证据。具备以上材料,人民法院就会受理该离婚案件。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并不代表人民法院最终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仍然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不准予双方离婚。因此提出离婚的一方应当尽量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例如:对方在外有重婚行为的证据、对方在外和其他异性同居的证据、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对方嗜赌成性屡教不改的证据等等。
三、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