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书祥律师

夏书祥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证券投资,刑事案件,公司企业,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综合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来源:夏书祥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7
人浏览

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以上内容由夏书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夏书祥律师咨询。
夏书祥律师
夏书祥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839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夏书祥
  • 执业律所: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16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