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彬彬律师

崔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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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综合,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避开特许经营认识误区,在加盟前“擦亮眼睛”

来源:崔彬彬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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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加盟常见认识误区 ★

1、特许加盟的投资者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适用特许加盟的投资者不属于消费者,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少人在加盟中遭遇陷阱,认为自己是消费者,要求按照消法的规定予以解决,而实际上其购买商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范畴,故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特许人夸大宣传是否属于合同欺诈?

     不属于。特许人夸大宣传一般有两种形式:广告欺诈和商业吹嘘。广告宣传失实,但由于相关内容没有构成合同条款,故不属于合同欺诈。加盟合同对商业吹嘘内容未作任何约定,故不属于合同欺诈。现实案例中,法院在判决中往往认定总部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实现”,不认为特许人夸大宣传属于合同欺诈




★ 加盟商在加盟前需关注的问题★

1、理性看待特许人的宣传

      特许加盟授权广告里常常出现“两月收回成本”等不实之词,不少加盟商因为夸张的广告而支付了巨额的加盟费,最后赚不到钱想要要回加盟费却惨遭拒绝。宣传口号并不等于合同条款,加盟商无法根据其宣传广告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理性选择加盟,签加盟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内容。


     2、不跳进“零加盟费”陷阱    

      加盟费对于常规特许经营总部来说,是最重要最合理的一笔费用。打着“零加盟费”的名号,往往会把这笔钱从别的地方赚回来,比如,高于市场零售价出售给加盟商货物;设置苛刻条件,故意让加盟商违约,从而不予退还押金或保证金等。因此,“零加盟费”可不是天上掉的馅饼。

 

    3、充分调查企业情况再加盟

      加盟商往往是外行,在信息上处于不利地位,容易相信某些总部的夸大宣传。没有对企业深入考察,就稀里糊涂签了合同。在选择加盟前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比如了解清楚总部是否依法注册、注册资金是多少、生产基地在哪里、两店一年的情况,其他加盟商的情况等。



★律师建议 ★

1、凡是要加盟创业的人士,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应该聘请律师来把关。


2、签约时,加盟商要让总部把口头承诺一律写进合同里,包括总部的盈利情况,合同的解除条件。


3、把盈利作为加盟的合同目的进行约定,将来发生纠纷会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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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崔彬彬
  • 执业律所: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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