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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单位经营困难,可以裁员吗?

作者:王金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量:0

受疫情影响,整个上海被强制摁下了暂停键,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正常开工甚至是停工停产,却还要负担各方面的成本,企业经营遇到极大困难。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想在疫情期间进行裁员,那公司可以这么做吗?首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明确一下,单位不能在疫情期间裁员。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单位只要满足裁员的条件,并履行了裁员的程序是可以裁员的,但是在现在的疫情期间,企业却不能随意这么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对员工可以采取休带薪年休假、福利假或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上海就疫情期间劳资关系的处理基调为帮助企业稳岗稳就业,倡导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疫情期间采取经济性裁员措施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调不相符。因此,疫情期间对那些经营困难的企业,不能采取经济性裁员的措施,建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新冠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因此,疫情期间,企业要处理好劳动用工关系,企业与员工是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只有相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克时艰,才能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希望上海疫情能够早日结束。我是王律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提问、点赞关注,有事我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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