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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

男方悔婚女方出现精神问题能否主张赔偿

来源:胡森轩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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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风俗中,订婚是结婚的必备前提吗?如果订婚以后却反悔怎么办?我国法律对订婚的反悔有约定吗?如果订婚后反悔需要退还彩礼或者其他赠与物吗?今天就跟着胡律师来了解一下订婚,学学新知识吧!

  订婚,又称婚约,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婚约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司法实践中也市场出现遇到基于婚约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问题未作出任何规定,这意味着婚约关系本身在我国并未列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我国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

  a、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b、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c、法律既不要求订立婚约也不禁止订立婚约

  d、婚约可以随时解除

  我国法律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其性质是无配偶的男女间达成的具有道德拘束力的协议。

  (一)关于一般群众的婚约,订婚不是必经程序,法律不承认也不禁止,婚约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解除无须法律途径。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分别情况处理。

  (二)关于彩礼返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对于订立买卖婚约的婚约而收取的财物,一方收受的财物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对其财物的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故应判决收缴国库。

  (2)价值不高的物品,无需返还,价值较高、较为贵重的物品,应酌情返还。对于双方定情的信物,一方要求归还的,以归还为妥。

  (3)以订婚为名而诈骗钱财的,不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婚约,都应将诈骗所得全部退还给受害者。

  (4)以自愿赠送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虽然属于自愿赠送,但是因为玩弄异性,其赠送出去的财物,不予返还。

  (5)接婚约关系索取财物,如果财物数额较大,给给付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原物或折价返还。

  (6)这一规定,就是上文的关于彩礼的规定。

  根据以上的陈述,对于男方悔婚造成女方损害的,能否主张赔偿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若双方存在经济问题,可以依据公平原则,通过协商或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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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森轩
  • 执业律所:甘肃栩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
  • 执业证号:1620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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