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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陷阱(上篇)

来源:刘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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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陷阱(上篇)

最近楼市交易异常火爆,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前段时间图省事、经济实惠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想到,钥匙拿到手后房子却一直未能入住,前后一共被骗去50多万。

在这里律师提醒您,购买二手房不一定比买新房省时省力,有时候是节省啦房屋交付的时间,但风险却很多,不要听由卖方或“黑中介”的花言巧语,要与卖方或产权人充分沟通,并到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咨询准备交易房屋的产权情况。

如何有效避免二手房买卖的“陷阱”,专家律师结合所承办的案件,给大家归纳总结后给大家一一道来。

陷阱之一:无证房

部分二手房,由于很多因素一直未取到产权证,或者因为历史原因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只有买卖合同。很多人心存侥幸,管它的呢,房屋卖给我后,我在住,他又搬不走。

专家律师提醒: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产权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陷阱之二:已出租房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方只看产权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方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专家律师提醒:《合同法》规定的有一个原则叫“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因此,要注意已出租房屋的买卖。

陷阱之三:拆迁房便宜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已经是被划定拆迁范围的房屋,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

专家律师提醒:拆迁房一般在规划后就不能进行买卖了,也就是不能过户。你签订合同后,房管局办理不了过户登记,你就是买了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陷阱之四:划拨土地房屋便宜

有些二手房中的土地使用性质可能是划拨,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因此价格可能会便宜。

专家律师提醒:买方时一定要看看土地使用权性质,如为划拨,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会按照交易市价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看似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便宜,但总的算起来价格还是一样的高。

陷阱之五  合同简单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专家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很多,尤其是房屋交易价格经常变化的时候,合同条款一定要详细,尤其是注意卖房方违约成本要加重,防备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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