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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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来源:李照荣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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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好心借钱给别人,却会碰到别人赖着不还的情况,那么外地人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外地人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你借债务人钱,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如债务人没有主动返还欠你的借款,你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未果,你可以依法及时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即时返还所拖欠你的借款,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民事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债权凭证欠条或者借据等。


  二、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后面从“同时《民法典》.义务而中断”到最后这部分删掉,改为: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坑力等原因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三、外地人欠钱在当地可以起诉吗

  外地人欠钱在当地可以起诉。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对方有没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地起诉的条件。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外地人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作为债务人应该及时还款,作为债权人经过催告后仍不还可以去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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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照荣
  • 执业律所:广东方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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