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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赔?

来源:樊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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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要给予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劳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期限,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1年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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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樊国华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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