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国华律师

樊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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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定居海外或居住海外是否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

来源:樊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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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2.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 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


4.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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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樊国华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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