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辐律师

闫辐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139-9390-151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拦截打骂老师发视频,挑战公序良俗获徒刑

来源:闫辐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6
人浏览

1.拦截打骂老师发视频,挑战公序良俗获徒刑

 

一、案情概要

2018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C在道路上拦截其18年前的任课教师Z,对Z呵斥、辱骂,扇耳光、朝Z面部、胸、腹部击打,踹翻Z的电动车,引起二十余人围观。C对其施暴过程安排他人拍摄视频长920秒,不仅自已反复观看、还截取了109秒视频发给他人炫耀。后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仅20181220日一天就产生36421条舆情信息;同日,被告人C在从杭州返回L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途中被抓获,如实供述了上列事实,后向Z书写了道歉信。

二、争议焦点

C的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否构成犯罪。

三、权利请求基础与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要件,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本案中具体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3主体要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上存有故意。

四、裁判要旨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被告人C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Z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Z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C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C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C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C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以上内容由闫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闫辐律师咨询。
闫辐律师
闫辐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6295人好评:1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康瑞大厦六楼
139-9390-151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闫辐
  • 执业律所:甘肃新视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212*********21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39-9390-1516
  •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康瑞大厦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