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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房改房如何分割继承房屋

来源:王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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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房产王辉律师团队,专注于房产纠纷案件,代理了大量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及离婚房产纠纷案件,希望下面的案例能够帮到您。


基本案情

      被告刘x与被继承人娄x2原系夫妻关系,娄x1系娄x2弟弟的孩子,系刘x与娄x2的养子。娄x2于2000年9月22日去世,2001年9月26日注销户口,去世前未留遗嘱。位于北京市xx区××房屋原系娄x2于1994年1月1日承租其单位北京市xx厂的公房,承租后,娄x1和父母及妻子等共同居住。2001年9月26日娄x2去世后,因客观原因,娄x1与妻子搬出该房屋,该房屋由刘x居住。2004年10月,刘x利用娄x2工龄,按照关于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相关政策,以成本价扣除娄x2的工龄折算等优惠后,购买了涉案房屋。2011年12月24日,刘x将涉案房屋通过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方式赠与了外甥女张x,并过户其名下,双方在办理房屋变更过户过程中,违反北京市的限购政策,提供虚假的购房资料,伪造、变造户口本,欺骗相关部门,取得房屋变更登记。2018年的8月14日,张x以448万元的价格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了吴x。娄x1认为,刘x购买娄x2承租的单位公房时,使用了娄x2的42年工龄折算利益,因此涉案房屋属于娄x2与刘x的共同财产,娄x2的份额应作为娄x2的遗产予以分割。故娄x1将刘x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分割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红居南街××房中属于被继承人娄某2房产份额,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房屋补偿款795912.82元;

       被告刘x辩称,1.涉案房屋是刘x的个人财产。购买该房屋时,确实使用了娄x2的工龄。但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娄x2在该房屋中并无产权份额。2.刘x处置自身房产的行为,原告无权干涉。刘x是赠予还是买卖,不论是给张x还是给其他任何人,都是刘x对自身财产的一个合法的处置,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原告无权干涉。3.原告向法庭提交的其主张的继承数额计算表有一项关键数值完全错误,这项数值是购买公房时的房屋市值。


      法院判决结果

     一、被告刘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161094.01;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王辉律师认为,涉案房屋系刘x在娄x2死亡后购买,登记在刘x名下,系刘x的个人财产。对娄x1所述涉案房屋系娄x2与刘某共同财产,因而要求分割娄x2对涉案房屋的房产份额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本案中,涉案房屋系在娄x2生前承租,娄x2死亡后,刘x在按成本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了已死亡配偶娄x2的42年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娄x2的遗产进行继承。诉讼中,双方均认可娄x2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为18764元。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经评估确定,购房涉案房屋时的市场价值为260912元。对于娄x1要求将52809元、刘某要求将434400元作为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的意见,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经核算,涉案房屋中娄某2的遗产为322188.02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现未有证据证明娄x2生前有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故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娄x2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刘x、娄x1各继承二分之一份额,即每人继承161094.01元,考虑到涉案房屋购房后产权归刘x所有,属于刘x的个人财产且房屋已出售,法院将判令刘x支付娄x1161094.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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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辉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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