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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要还多少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量:0

  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要还的数额是共同债务的一半,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仅为个人承担。离婚时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或隐匿的处理方式是对于财产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的共同债务

  一、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要还多少

  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要还的数额一般是按照50%的比例由双方共同偿还。

  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离婚时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或隐匿如何处理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三、婚后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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