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昆明律师 > 刘瑾东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辞职时千万别写辞职申请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量:0

  在离职过程中,一个细微的差别可能会对你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当你决定离开公司时,如何表达你的决定以及如何提出你的离职,都是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

  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辞职申请和辞职通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你写的是辞职申请,那么这将被视为你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你选择提交的是辞职通知,那么情况就不同了。通过这种方式,你是在告知公司你将在一个月后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一个月后你仍然可以离开。

  更重要的是,如果公司在你离职后,故意拖欠你的工资或未缴社保,那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的同时还能获得一笔经济补偿金!这样,你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

  因此,当你决定离开公司时,一定要记住这个小技巧:不要写辞职申请,而是使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公司你的决定。同时,如果你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你,如果你觉得有用,记得点在看和关注哦!


刘瑾东律师

刘瑾东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172-8752-425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