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雨律师

张晓雨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协议离婚指导手册

来源:张晓雨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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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导手册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结合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理。如果结婚证是假的,民政机关根本没有双方婚姻的备案登记,也需要通过法院来解除婚烟关系。

        2.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

       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协议解除

        3.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应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望的问,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孩子,自不必说;同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界定处理也应达成一致意见。

        这是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方式所应具备的三个实质性条件。反之,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诉解除离婚关系。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虽然双方都同意,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图,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烟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在国外登记的或是在我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注册的。

对于不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注意的程序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问题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我国香港特区居民、澳门特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即使是律师,也不能代替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即便授权委托书经过公证,代理人也不可以代办民政局的协议离婚手续,一点,与国外如日本的法律制度有所不同,如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果结婚登记是在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使(领)馆办理的,仍可以直接到该使(领)馆依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必亲自回国内办理,但是如果驻在国不承认使(领)馆办理的离婚证书的效力,当事人仍应在国内法院通过诉讼办理。

         三、离婚协议书范本(详见文章《离婚协议书范本》)

         四、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曾令诸多离婚当事人所苦恼的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的要求,已不再需要提交。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于2004年3月29日发布实施,对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丢失问题,该意见第5条作了如下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2、我国港、澳、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我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

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3、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4、办理离婚程序中常见的问题

在实践中,离婚当事人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要求:

(1)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或者户口专用章。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

(4)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应当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5)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7)照片应当为证件照,同一底版。

(8)如果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有正规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文本。

(9)结婚证遗失情况。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正常办理。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査询结婚登记档案,让其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两本结婚证都遗失,无档可查的,当事人应提供有夫妻关系的记载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存档。

 5、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流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视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xx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烟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6、对离婚协议的审核

        民政局婚姻登记关对离婚协议程序的审核,是《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赋予婚姻登记机关的义务。

        2003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目前,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离婚协议程序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双方是否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在于审查男女任何一方是否系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意识的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离婚;

        (3)婚姻登记地是否在国内。对于婚姻注册登记不在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受理,当事人需另行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或到原注册国办理离婚手续;

        (4)男女双方是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

        应当指出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以上内容的审查不应干涉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不能因协议内容有失公平就不予以办理,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应予以办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自行制定出了一些格式,强迫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按其规定的格式填写离婚协议书。比如,硬性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填写“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双方离婚后若有争议不找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等语句。还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自行制定一些协议书范本“格式”。若这些范本内容详尽,可以使当事人全面地进行离婚协议的约定,预防和减少争议倒不失为一件好事。但实践中,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范本往往内容粗糙、过于简化,仅从其工作量的完成角度考虑,可能就会造成离婚后当事人的争议。

        比如,我们陪同当事人到某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拟写好的离婚协议书,让当事人比照抄写。那张离婚协议书内容相当简单,特别是对于财产处理仅有“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均无异议”字样。而面对当事人早已起草好的大篇幅财产分割协议,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必要,那样写不行,协议表格放不下。而我们坚持要按原准备的离婚协议书写,因此,造成律师的意见与婚姻登记管理处工作人员意见不一,我们的当事人面有难色,意思是:“听谁的呢?”后来还是工作人员妥协,又拿出一些稿纸,作为离婚协议书写不下的续页,此事才了结。

        应注意婚姻登记机关无权要求当事人按其固定的格式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无权要求当事人必须添加某些固定的语句。只要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应予以办理

 7、对携带和填写材料的要求

(1)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应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照片要求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证件要求

        不同身份的当事人应提交规定的证件,这里主要指相关的身份证件。

        (4)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证据

        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房产的产权证原件、车辆的行车证件或车籍档案证明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的,还要提供相关的工商登记证明。这一点,当事人应提前询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防止白费时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6)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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