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雨律师

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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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怎么处理?

来源:张晓雨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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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冻结公司财产。若公司并非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债权人还能够申请公司破产,等破产清算完毕后,债权人可能全部或部分实现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若能证明存在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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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晓雨
  • 执业律所:河南晖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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