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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诉讼费能列支吗

来源:张风娟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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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会计的话一般会对企业的管理费用做明细的分列,那很多时候如果是企业涉及到官司诉讼的,那肯定诉讼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国家税务局的话也是可以提前扣除的。那么,企业诉讼费能列支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诉讼费能列支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56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文件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的是指应当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的诉讼费。 所以,企业在法院结案后列支在“管理费用——诉讼费”科目中的诉讼费,只要具备了法院开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在年度清算时填写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同时须经税务机关备案审批后,就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了。


  二、理费用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个人独资企业诉讼主体

  民事诉讼法 的 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五十二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因此,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诉讼费能列支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旦是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企业即使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得由企业负担,应由个人负担。如果企业负担,还要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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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风娟
  • 执业律所: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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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10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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