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勤律师

王小勤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公司企业,综合

老板让我当“法人”,給的待遇也不错,这活能接吗?

来源:王小勤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22
人浏览

全文共633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老百姓口中的“法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这与法律定义的“法人”概念相去甚远。


法律定义的“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公司是最常见的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是依法确定有权代表公司的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老板因身份特殊或不想抛头露面等原因,不愿显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是找一个“可靠的”人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除特殊情形外,这种操作并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老板安排这个人选,自然要瞻前顾后、权衡利弊,选你担任这一要职,足见对你高度信任。



换一个角度,当这个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你又是否充分考虑了风险?



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只是公司众多职务中的一个高级职务,通常情况下,“高管”个人无需对公司责任担责,但以下情形,却应高度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以上只是法定代表人在民事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行政、刑事等其他方面的风险在此不一一列举。


说回来,有什么事是绝对安全无风险的呢?如果选择接受这份差事,就多祈祷公司永远安然无恙吧。

以上内容由王小勤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小勤律师咨询。
王小勤律师
王小勤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0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2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小勤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0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