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勤律师

王小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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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公司企业,综合

公务员老赖——你还想不想干了

来源:王小勤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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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904字,阅读大约需要4分钟。


导读

多个当事人咨询,他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可是拿不到钱。被执行人是公务员,执行法官查过其名下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很快终结本次执行,现在该怎么办?


本团队提供以下文件及法条:


中治委《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五)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党员、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掌握,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公职人员,构成违纪违法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国家公务员管理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该公务员很快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因为组织上问他“还想不想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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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小勤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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