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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如何防止“假离婚”变真离婚?

来源:韦红露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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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神圣并非儿戏,不能随便结婚也不要随便离婚。但是随着一些房地产过热的城市出台调控政策,很多夫妻为了购房资格,卖房资格、减少税收等原因办理“假离婚”,就是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离完婚后夫妻双方还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俗称“离婚不离家”。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经过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即为解除,所以今天我要说的如何防止“假离婚”变真离婚,并不是说恢复你们双方的婚姻关系,因为经过民政局的登记离婚只有双方同意复婚才可以,由此可见,大家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慎之又慎。甚至我见过丈夫欺骗妻子说因为外面欠巨额债务,离婚是为了转移资产,躲避债务,老婆同意办理假离婚后丈夫一个星期后和别人领取了结婚证的咨询。女方来咨询到我说不想离婚。这种情况律师真的无法帮你,毕竟结婚离婚自由,婚姻关系的恢复还是需要双方的自愿,而今天说的内容主要是,如果遭遇“假离婚”变真离婚,律师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指导,让你们在做“假离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提前防备,甚至如果你已经遇到了“假离婚”变真离婚,如何最大程度的挽回自己的利益。今天我们就着重讲一讲如何“假离婚”变真离婚之后财产的重新分割。首先我们先看一个案例让大家对“假离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019年陈某男和李某女相识于微信,两夫妻从无到有,攒下了不菲的身家。随着事业的发展、财富的积累,陈某越发风度翩翩、气质卓然,李女埋头于生意和家庭,整日里也顾不上保养、打扮,越发显老,甚至在夫妻二人一同出席活动时,有相熟的朋友打趣他们是母子组合。看着身边的“黄脸婆”,男方有了别样的心思。

一天,老公就对老婆说,咱们辛苦这么些年,也该犒劳一下自己了,咱们买套大一点的别墅。李女对买别墅不反对,但提出家里已经购置两套房产了,早就不符合本地房产限购政策了,别墅恐怕买不了。老公就对老婆表示自己咨询过房产中介,只要办理一个离婚证,将所有房子放在自己名下,然后李女就有购房资格了,等李女买好别墅之后,两人再复婚,这样就完美解决购房资质的问题了。李女对老公的建议将信将疑,但抵不住丈夫的软磨硬泡,在男方准备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并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按照事先的安排,贾男应该安排钱款让李女去买别墅了,但反常的是自从领取离婚证以后,老公越来越不着家,动不动还失联,就是绝口不提买房和复婚的事。李女觉得不对劲,托人跟踪男方,才知道男方已经在外面金屋藏娇,所谓假离婚买房就是骗自己的幌子。回过神来的李女决心拿起法律武器,到法院起诉男方,认为男方采取欺诈手段诱导自己离婚,要求法院认定双方离婚登记无效。

相信这样的故事大家都经常听到,作为律师来说在办案件过程中也真正会遇到。这个案子怎么判决的呢?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容都是李某本人书写,李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待婚姻及财产分割当审慎用事,尤其协议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陈某所有,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处分行为,现李某无直接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分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在受到陈某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所签订的,故协议中涉及财产处分的条款仍然依法有效。

通过这个案例,因为李某没有证据证明其在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的处分并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业协议直接证据证明双方离婚是为了获得购房资格而做的“假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协议有效,李某真是人财两空。可能大家认为这个案子判决的很不公平,但是法律是神圣的,一切要有法可依,有证据做支撑

所以对于离婚协议,就算是“假离婚”,也有一定要提前做好预案,离婚协议不要明显偏向一方,就算资产归乙方同样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现金补偿,以免假离婚变真离婚,资产没有也拿不回来钱。

看了上面的一个案例,大家可能对于“假离婚”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就是在法律上面没有假离婚只有真离婚,离婚协议到了民政局就再也无法推翻。其实也不尽然,主要还是看证据,当然作为律师还是不建议大家假离婚,因为推翻离婚协议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如果有的朋友真的已经遇到了假离婚,也不一定完全无法挽回。下面我们来看另一个相反的案例。

2019年,赵先生与肖女士协商出售朝阳区某房屋。为使该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减税条件,夫妻二人在中介的建议下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现赵先生名下昌平区房产离婚后归赵先生所有。现肖女士名下朝阳区房产离婚后归肖女士所有。”后双方将该套房屋出售,并仍共同生活,直至因家庭矛盾分居,赵先生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原被告所签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朝阳区房产离婚后归肖女士所有的财产分割内容,并分割卖房款。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认可离婚协议中对于家庭财产的处分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彼此之间不再享有和负担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依据双方当事人陈述,本案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制造离婚的假象,以降低卖房税费。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是为了让朝阳区房产成为肖女士名下唯一的住房,双方并不具有真实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目的。因此,《离婚协议书》第三条为无效,财产应当重新分割。

所以看了上面两个案例,大家知道这两个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的关键在于什么吗?在于要有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属于“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是虚假的意思,这个方面的证据主要来源于双方的聊天记录,第三人的证人证言,或者双方在准备“假离婚”时签订的补充协议来证明。

综上,根据这正反两个案例来给大家总结一下如何防止“假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不公,要求重新分割。这里补充说明一下,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就双方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夫妻关系即已解除,即使一方是“耍心眼”骗另一方去办理的离婚,也不会因此就会取消离婚登记,更不会有所谓“自动复婚”的说法。但是在财产上面分割方,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来减少“假离婚”对自己的损失:

第一、“假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时不要草草了事,一定要平衡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拿资产,另一方就得拿钱,或者一方拿不动产就得给另一方不动产的折价款。不要认为这只是形式不会真正生效而不看或者不重视,因为就算确实你们双方后面复婚了,但是这份离婚协议也是存在效力的,如果在以后你们感情真的出现问题需要真的离婚,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中的一些财产的处分可能会把一些婚内财产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了。

如果因为客观情况无法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那么可以签订复婚保证协议书,约定清楚之后办理离婚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无效,有冲突的以复婚财产约定为准,当然“复婚财产约定”有很大的风险,能在离婚协议中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就不要在“复婚财产约定”中,因为这样的协议很可能会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而无效。

第二、办理了“假离婚”中的离婚协议及时签订离婚后补充协议,甚至可以提前准备搞,在办理离婚的当场就签订,明确离婚及分割财产等为非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把之前离婚协议中为了获取购房资格或者较少税收而把家庭资产变为一方资产的条款变更,重新约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面,夫妻离婚后签订离婚后补充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已经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协议对自己非常不不公平,那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去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是根据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请求撤销的关键点在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一年的限制。

第二种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确认无效。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启动重新分割财产的案件,但是重新分割的关键是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为了达到购房、避税等目的而做的虚假离婚协议,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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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韦红露
  • 执业律所: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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