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合肥律师 > 付廷斌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量:0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

在父母多子女情况下,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算不算死者的家庭成员。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此时,死者父母不是死者家庭成员,不应成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即分配主体。无论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基于直系血亲关系,父母永远是其最亲近的人,对每个子女而言,父母都是其家庭成员。因此赔偿权利人近亲属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与《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重合并不矛盾。


付廷斌律师

付廷斌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152-5609-5680

在线咨询